药品质量举报:12346
药品广告举报:12315
药品价格举报:12358







大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灵丘分局于2002年4月成立,现有工作人员8名。辖区范围2700平方公里,灵丘县有药品经营单位17家(批发企业1家、零售企业16家)、药品使用单位187家。
一、机构设置以及职能
(一)、药品综合监管股
1、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等各项质量管理规范;
2、监督实施药品、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;
3、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;
4、负责药品零售企业在城乡集贸市场设点销售非处方药品的审批;
5、依法监督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毒性药品、戒毒药品、放射性药品和特种药械;
6、监督检查保健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广告;受理举报和投诉,依法查处药品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和责任人。
(二)、食品安全监管股
1、组织协调、监督监察有关部门实施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方面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;
2、行使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;
3、组织开展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评价工作;
4、监督实施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,建立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协调机制;
5、收集、汇总、分析上报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;
6、依法开展对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重大事故的查处;
7、组织开展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。
(三)、办公室
1、协调机关日常政务,承担会议组织、文电处理、秘书事物、档案管理、新闻宣传、行政事物及保密工作;
2、承担人事、劳资、财务、统计、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;
3、组织开展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。
二、局领导及其分工
局 长:刘保平 办公室电话:0352—8529966
药品综合监管股负责人:王权生 成员:李顺生
食品安全监管股负责人:王艳花 成员:魏亚勋
办公室负责人: 刘清荣 成员:刘海珊
三、联系方式
单位地址:灵丘县人武部一楼
邮编:034400
值班电话:0352-8527618
传真:0352-85276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