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丘分局

大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灵丘分局于2002年4月成立,现有工作人员8名。辖区范围2700平方公里,灵丘县有药品经营单位17家(批发企业1家、零售企业16家)、药品使用单位187家。

一、机构设置以及职能

(一)、药品综合监管股

1、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等各项质量管理规范;

2、监督实施药品、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;

3、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;

4、负责药品零售企业在城乡集贸市场设点销售非处方药品的审批;

5、依法监督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毒性药品、戒毒药品、放射性药品和特种药械;

6、监督检查保健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广告;受理举报和投诉,依法查处药品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和责任人。

(二)、食品安全监管股

1、组织协调、监督监察有关部门实施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方面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;

2、行使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;

3、组织开展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评价工作;

4、监督实施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,建立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协调机制;

5、收集、汇总、分析上报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;

6、依法开展对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重大事故的查处;

7、组织开展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。

(三)、办公室

1、协调机关日常政务,承担会议组织、文电处理、秘书事物、档案管理、新闻宣传、行政事物及保密工作;

2、承担人事、劳资、财务、统计、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;

3、组织开展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。

二、局领导及其分工

局 长:刘保平 办公室电话:0352—8529966

药品综合监管股负责人:王权生 成员:李顺生

食品安全监管股负责人:王艳花 成员:魏亚勋

办公室负责人: 刘清荣 成员:刘海珊

三、联系方式

单位地址:灵丘县人武部一楼

邮编:034400

值班电话:0352-8527618

传真:0352-8527618